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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社会组织,这个目录非常重要!2022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启动申报!
根据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工作的通知》(沪社服发〔2022〕2 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黄浦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在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文体活动、扶贫济困、志愿服务、专业支持、防灾减灾、专业调处等业务领域(具体分类参看附件1)具有较强专业能力、能够提供较好专业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
优先推荐登记成立两年以上、评估等级3A(含)以上、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或相关专业服务人员,执行团队稳定,具有提供专业服务能力、人员队伍、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
优先推荐内控制度完善、项目管理科学、在核定的业务范围之内开展活动、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近两年(2020、2021)年度检查合格的社会组织。
优先推荐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实践的社会组织,2019年至今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改善和保障民生等具有积极意义,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且绩效评价良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体现出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运行机制、工作模式等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2版)(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的申报、审核、公示、发布工作均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网址:https://gxpt.mzj.sh.gov.cn/gxpt/biz/login/index)线上开展,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登录“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从本机构在平台上已发布的项目中选择1-2个最能代表机构特色及优势的项目作为佐证。提交的佐证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购买主体、项目总体金额、实施金额、政府购买或资助金额、实施时间、项目是否实施2年以上以及实施效果,并上传经购买主体(一般为各级政府部门)盖章的《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附件2),以及购买主体出具的检查验收报告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两项报告二选一“必填项”)等相关资料至平台。已被纳入《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1版)》且佐证项目材料完备的,如无修改,无需重新申报。
区民政局对于已被纳入《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1版)》的社会组织及项目,根据社会组织实际运作和提供的佐证项目情况,在系统中再次确认是否纳入本轮推荐;对于新申报的社会组织及项目,在收到社会组织自荐材料后,根据推荐条件,结合日常管理和年检情况认真审查,重点审查项目信息的完整性、购买主体推荐意见、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或检查验收报告以及日常监管中是否存在不宜推荐的问题等,若不同意推荐则退回申请单位并将说明理由。
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结合市社会组织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的社会组织名单(附项目)通过“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2022版)》通过“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和“沪上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
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网站地址:https://gxpt.mzj.sh.gov.cn/gxpt/biz/login/index
未在平台发布项目的社会组织,需先在平台上发布项目作为推荐目录申报的佐证;已在平台发布项目的社会组织,需补充完善已发布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购买主体、项目总体金额、实施效果、实施金额、政府购买或资助金额、实施时间、项目是否实施2年以上等。
步骤1、2的具体操作流程可通过首页资料下载入口下载《供需对接平台用户手册》
用户点击左侧“推荐目录申报”菜单,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推荐目录申报,申报的项目只能选择已经录入过的项目(同名的项目只能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每家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两个项目)
如上图所示,在弹出的申报页面中,用户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1个已在平台发布的项目作为佐证,并且通过以图片形式上传盖好公章的《购买主体推荐意见表》,项目选择好并上传图片后,点击确定。
点击按钮后,申报处于保存状态,需要回到列表后点击按钮,将申报提交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点击按钮,可返回申请列表,如下图所示:
在申请列表中用户可查看推荐目录申报进展
若状态显示“已保存”代表项目只是保存了但并未提交,此时点击“修改”按钮可对已保存的项目作出修改后再提交。
若状态显示“已提交”代表项目已提交到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此时不能对项目作出修改。
区级社会组织看到 “区级退回”或市级社会组织看到“市级退回”的状态,代表项目经过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后,认为需要补充完善信息,此时点击“修改”按钮可对退回的项目作出修改后再提交。若区级社会组织看到“市级退回”的状态,代表项目已由区民政局递交市民政局审核,市民政局认为需要补充完善信息并退回至区民政局,此时社会组织无法对项目进行修改,只有当区民政局认为的确需要退回,即状态显示“区级退回”时,社会组织才可对其进行修改。
若状态“不同意”代表该项目未被审核通过,用户不可对提交的项目作出修改,应当选择其他项目申报。
上海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业务领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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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需对接平台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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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5日